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日头村、大寮村等8条村庄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日头村、大寮村等8条村庄规划方案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日头村、大寮村等8条村庄规划方案设计,包括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委会的大日头村、大寮村,湖岗村委会的上坑村,念德村委会的陆坑村,南联村委会的赤东村,黄塘村委会的社滘村、蒋家村、关家村等村庄进行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的方案设计。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约为165025.84元。
2.2建设地点:三水区乐平镇。
2.3招标范围: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日头村、大寮村等8条村庄规划方案设计,包括本项目所包含地段的方案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2.4设计工期:15个日历天。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包含地段的方案设计的全部设计文本;
(2)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本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最终的全部设计文本(包含电子文本),并提供相应后续配合服务工作。
2.5设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5年 6 月 8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以该银行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8设计费支付方式:
1)、初步方案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为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设计完成并提供最终的全部设计文件(包含电子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合同总价的100%;
3)、承包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设计费,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2.9本项目需要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0招标人均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要求
3.1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7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8.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2 日至2015年 5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2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 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2、授权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4.1.4、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1.5、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
4.1.6、投标人企业的信誉承诺书。(根据公告第3.8项进行承诺证明)
4.1.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1.8、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人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报名回执于2015年 5 月 22 日至2015年 5 月 28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联系电话:0757-87783721)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进行报名前资格审查,对符合审查条件的投标人收取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次/单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2楼)。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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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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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5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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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植先生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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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87380899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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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757-87744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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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fssszhaoxi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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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 |
http://www.fszhaoxi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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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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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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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