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

时间:2016-4-8 12:25:43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  查看:3756  评论:0
内容摘要:第一章  招标公告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发统资【2016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境内,项目东起于贵广(南广)铁路洲边段北侧的洲边大道(K0+000),与洲边大道、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Ⅰ期形成“十字”型交叉,路线呈东南向西北走向,与县道X496相交后,终于三水大桥南引道(K0+847.832),与G324(三水大桥南引道)形成“T”型交叉。路线全长847.832米。本项目定位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为50km/h,双向六车道,路面结构采用为沥青路面。由于本工程道路连接线(Ⅱ期)线并行贵广铁路下行线(对应铁路里程K775+878~K776+726)修建。其中K776+108~+234段需拆除贵广铁路右侧防护栅栏后开挖路堑边坡修建道路。本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费约5779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约577900元;初步设计预算建安费约34311210.00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约34311210.00元(其中已包含暂列金额为1460426.33元,暂估价为560000.00元)。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全套工程设计文件。

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165月开工,20169月底通车。

(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以施工图纸为准。)

2.2 招标范围

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打包为一个合同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广(南广)铁路三水南站道路连接线(Ⅱ期)工程的施工图阶段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中标人应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担该工程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与铁道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铁路部门相关费用待三水区财政局审定后由招标人支付。

注: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含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铁道行业甲(I)设计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5年(2011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签订设计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

     1项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1项铁路工程设计业绩。

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及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提供合同文件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文件不能充分体现项目特征和规模,可另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清晰的复印件或须扫描件。

4)人员要求:

①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具有铁路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时总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10月至20163月)为拟派上述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履约要求:

a.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b.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c.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上溯)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4.2报名时间:2016 4  8  17  00 起至2016 4  15    17 00 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5  4  10    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3楼)。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总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总项目负责人持相应执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持个人二代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总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7、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诚信保证金,合计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6 4  28 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担保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如是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其投标担保金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联 系 人:莫先生

    话:0757-87748307

 

招标代理: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201

    编:528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话:0757-87783721

    真:0757-87744838

    址:www.fszhaoxin.com.cn

电子邮箱:fssszhaoxin@163.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2673 技术支持:智远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