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三达路南延道路工程(上跨广茂铁路跨线桥主桥)监理

时间:2015-8-3 9:53:26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  查看:76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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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佛山市三水区三达路南延道路工程(上跨广茂铁路跨线桥主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三达路南延道路工程(上跨广茂铁路跨线桥主桥)监理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发统资[2014]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三达路南延道路工程(上跨广茂铁路跨线桥主桥)监理。本项目在广茂铁路正线里程K49+702处跨越广茂铁路4股道,交角为89.32°,跨铁路段起点桩号为K0+367,终点桩号为K0+503,桥梁全长136米,采用双幅分离式设计,每幅宽度16.5米,左右幅间距2米。跨径组合为38+60+38米,桥梁上部结构为(38+60+38)米上跨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单幅采用单箱双室结构。主要项目包括主桥构建、附属结构、防护棚工程、铁路相关费用等。本工程建安费为34516723.74元,监理费约为820398.97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400个日历天,保修期为两年。

2.4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中心城区。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5 年 8   26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2.7付款方式:

(1)监理费预付款:

本项目不设监理费预付款。

(2)监理费进度款

上一季度的监理服务费进度款将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监理人应在每季度末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委托人将根据支付申请和财政拨款的到位情况审批支付,监理费进度款支付到合同价的90%时将停止支付,每期支付最低限额为10万元,支付申请包括以下栏目:

 ①正常服务的费用

 计算式:监理服务费总额×该季度监理管辖范围内各施工合同段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费用总额/承包人合同价总额×90%

 ②按本监理合同条款的规定本季应扣除的违约金;

(3)结算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并经三水区财政部门审定工程结算,财政拨款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4)质保金

余下5%监理费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满30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5)监理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监理费,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铁路工程建设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市政公用工程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4投标人(市政公用资质企业)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参加城市道路工程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城市道路诚信管理系统锁定(以资格预审当日交易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3.2.5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如是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其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2.7投标人(市政公用资质企业)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中。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承担的在建项目不能超过两个。若发现其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的在建项目超过两个,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8投标单位企业信誉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2.9投标人(铁路工程资质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工程造价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2700万元(或以上)的跨径48米(或以上)跨运营铁路桥梁监理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网页的打印件(包含查询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或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2 报名时间:2015年 8   3   8   30  分起至2015年 8   7   17     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   31   10   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其他

8.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寺右二马路23-25号冠城大厦428号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邮    编: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 系 人:

陈启彬

电    话:

020-61322757

电    话:

0757-87783721

传    真:

020-61325907  

传    真:

0757-8774483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ssszhaoxin@163.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fszhaoxin.com  

 2015  年   7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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