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

时间:2015-8-13 16:17:31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  查看:634  评论:0
内容摘要: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三水区芦苞镇水利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

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三水区芦苞镇水利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芦苞镇堤围、水库养护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水库、堤面养护、堤围草皮保养、灭老鼠和灭蚁、养护期14个月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预算费为929741.04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20034.67,下浮率为5%,发包价874032.94元。

2.3 养护工期:14个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2.5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方式进行包干。结算工程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按实调整合同总价。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堤围养护明细说明书及佛山市三水区水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定标。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每月10号前对承包人上月完成的养护工作进行考评,并按发包人考评得分的分值比例支付上月的工程养护费给承包人。如承包人上月考评得分为90分,则上月的工程养护费为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养护的工程量÷14×90%;如承包人上月考评得分高于95分(含95分),则上月的工程养护费为100%。

  (2)发包人每月组织考评小组人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的合格分数为80分。若承包人得分第一次低于80分的,发包人则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承包人改正。若承包人得分出现第二次低于80分的,发包人除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若承包人得分出现第三次低于80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终止养护服务,并扣除承包人50%的履约保证金。

 

3.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4.4.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以作证明。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15 2月至 2015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以作证明。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8 13 日至2015 8 19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757-8723316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4、须提供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1.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以作证明。

  5.1.6、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15 2 月至 2015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1.7、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

  5.1.8、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

  5.1.9、投标人企业的信誉承诺书。(根据公告第4.7项进行承诺证明)

  5.1.10、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5.1.11、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5.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人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报名回执于2015 8 13 日至2015 8 19 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联系电话:0757-87783721)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壹万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即2015 8 20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8 25 10 00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三水区芦苞镇水利所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

                                                60号201之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28100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757-87236393               电    话: 0757-87783721        

传    真:                               传    真: 0757-87744838        

                                                20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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