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三达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第二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云【201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达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北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达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第二次),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北路,包括泵站主体,泵站范围给排水,以及砌筑圆雨水井及圆污水井,浇筑混凝土砼消能井,砌筑电缆工作井、电气设备调试、绿化、新建配电房1间及泵站配电安装、高压配电(安装干式变压器、高压进线柜、敷设高压电力电缆、安装配电箱等)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6053356.09元,招标控制价6053356.09元(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53784.5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3100.00元,暂列金为¥0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不设备料款;发包人对总监签认的进度付款申请报告进行审批,并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工程款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审定结算价的95%;
(3)余下工程款(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验合格并保质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款项;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投标人提供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2 报名时间: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担保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5年12月22日17时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持其个人二代身份证,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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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郑小姐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757-86162612 |
电 话: |
0757-8778372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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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87744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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